本文转自:海西晨报 晨报讯(记者陈佩珊)7月29日上午,由厦门市委文明办、厦门市民政局主办的《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学习交流座谈会在思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 自年7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志愿服务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志愿服务活动更加规范,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今年上半年,厦门志愿服务在理论政策宣讲、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爱心帮扶等各类活动中持续发力,充分发挥志愿者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主体力量作用,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造新时代文明标杆。 座谈会特别邀请了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副教授巨东红为大家解读《条例》。从《条例》亮点到未来志愿服务发展方向,这“特别的一课”赢得阵阵掌声。在分享交流环节,围绕激励嘉许、规范化管理等主题,志愿者们面对面交流,分享经验,提出问题,共商对策。 为进一步推进《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市委文明办专门设计制作了各类展板,内容涵盖两大条例“亮点”、志愿者权利与义务、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履行的职责以及厦门礼遇志愿者措施、历年志愿服务领域获得荣誉等。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将把《条例》学习宣传落在日常,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厦门志愿服务再上新台阶,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花”样学《条例》 “花”式礼遇志愿者 在持续不断地推进《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厦门志愿服务一路“繁花”。 “花”样学《条例》 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发展 为切实加强《条例》宣传贯彻,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提升服务常态化、长效化水平,全市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7月23日,集美区志愿者联合会、集美·诚毅志愿者联盟来到杏滨街道山后张广场,以发放读本、开展知识互动问答的形式开展了《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普及活动。简单的互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参与。 开展培训、提升志愿者个人素质,就是保障激励志愿服务的内容之一。7月26日,一场急救技能培训在湖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活动由湖里区委文明办、湖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湖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共同主办,现场播放了专题宣传片,让志愿者们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条例》内容,还邀请了在厦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奖的六个项目进行展示并作经验分享。为提升志愿者们在活动中的应急处理能力,“救心圈”志愿服务中心的专业急救导师陈凡现场为大家做了急救技能培训。 记者注意到,围绕《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市委文明办、各区还通过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